第94章 浩克和憎恶
  林默转身出了厨房,上楼换了一身衣服。深色夹克,牛仔裤,作战靴。
  他把十环从袖子里露出来,环子在灯光下泛著暗沉的青铜色。他攥了攥拳头,骨节咔咔响了几声。
  然后他下楼,拿上车钥匙,出了门。他开的是娜塔莎那辆粉色甲壳虫。
  他的猛禽没了,他的奥迪r8是托尼的,他只有这辆甲壳虫。他坐进去,发动引擎,车子发出“嗡”的一声,很轻,很柔,像一只小蜜蜂。
  林默看著方向盘上那个小小的 logo,沉默了好一会儿。然后他掛挡,踩油门,车子驶出车道,上了主路,往纽约街头开去。
  一个小时后,他到了哈莱姆区。
  还没到现场,他就看见远处浓烟滚滚,火光冲天,爆炸声撞击声和玻璃破碎声,还有平民的哭喊声混在一起,
  像一锅煮沸了的粥。他把甲壳虫停在几条街外,下了车,徒步往现场走。走了一条街,
  地上开始出现碎玻璃碎砖头和扭曲的汽车残骸。又走了一段距离,地上开始出现尸体。
  穿著军装的,穿著警服的,穿著便服的。有的被砸扁了,有的被撕碎了,有的被烧焦了。
  林默从那些尸体旁边走过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他不是冷血,他是见得太多了。从咆哮突击队到神盾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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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见过无数尸体,有敌人的,有战友的,有平民的。你为他们难过,他们也不会活过来。你能做的,就是让该死的人死,让不该死的人少死几个。
  林默拐过一个街角,看见了浩克和憎恶在街道中间打成一团。
  浩克和憎恶两个都是三米多高,浑身上下全是肌肉,每一块都像充了气的气球,鼓鼓囊囊的,